以下內容屬于: |
1.個人經驗總結 |
2.摘自相關文章 |
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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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評定產品是否符合咬力要求。 2.范圍:玩具可接觸部份尺寸等于或小于1.25±0.05in并且產品設計允許兒童插入口內的咬位厚度達到1.25±0.05in,深度至少達到0.25in。 3.設備:咬力鉗、壓力磅、計時器 4.程序 1>樣辦在進行咬力測試前必須在室溫23±2℃、濕度為20%~70%的環境內放置4小時。 2>將測試部件按適當位置放入咬力測試器內深度至少達到0.25in,在5秒鐘內一至所要求磅數并保持10秒。 5.評定及要求 1>要求:美國標準 0 ~18個月25±0.5LBS 18~36個月50±0.5LBS 36~96個月100±0.5LBS 2>判定:此測試不做判定只須做好測試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