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環保蓄電池極板、蓄電池生產線改造項目工廠技術方案新型環保蓄電池極板、蓄電池生產線改造項目工廠技術方案、蓄電池生產線改造項目工廠技術方案
一、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廠區內實施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設有二個雨水排放口和一個污水總排放口。廠區設置一個容積為2*10m3的雨水收集池用于收集雨水,配套540m3事故應急池、應急閥門等設施。雨水經收集后納入市政雨水管網。極板制膏工序中產生的含鉛廢水收集后經極板污水循環系統處理后回用于制膏工藝,不排放;電池化成工序中產生的廢酸液收集后經廢酸回收系統處理后重新制備混酸,不外排;實驗室廢水、洗衣房廢水、固化室冷凝水、化成臺冷卻水等含鉛廢水經含鉛廢水綜合處理設施處理后再經廢水綜合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由長興吳盛水質凈化有限公司集中處理后達標排放;食堂、廁所、淋浴廢水等生活污水經廢水綜合處理設施預處理后納管排放,由長興吳盛水質凈化有限公司集中處理后達標排放。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
兩個周期中該公司該公司污水處理設施出水及廢水總排口水質中pH值、總鉛、總鎘、化學需氧量、氨氮、懸浮物、總磷、總氮符合GB 30484-2013《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間接排放標準和吳盛水質凈化有限公司進水標準。
二、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含鉛廢氣:紅鉛粉儲罐、動力構造生產線、極板線、綠色組裝線、固化室均配套高效過濾除塵器對產生的含鉛廢氣收集處理,處理后的廢氣經30米高的排氣筒高空排放。
硫酸霧:化成工序產生的硫酸霧經蓄電池酸霧收集器收集后大部分冷凝回流至電池內部,少量未冷凝的酸霧經屋頂軸流風機高空排放。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
1、兩個監測周期中,該公司無組織排放鉛及其化合物、硫酸霧均符合GB 30484-2013《電池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表6標準。
2、兩個監測周期中,該公司NO.70#、NO.71#、NO.72#凈化器出口有組織排放鉛及其化合物濃度符合長經信發[2011]5號《縣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南功能區 新能源產業園區蓄電池企業行業準入標準》。
三、噪聲污染防治
項目設備安裝選用減震減噪設施,主要生產工序均安排在車間內進行,廠區進行綠化,噪聲經廠房和圍墻阻隔后排放。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兩個監測周期中,該公司西側、北側廠界晝夜間噪聲符合GB 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的4類區標準,其余點位廠界晝夜間噪聲符合該標準中的3類區標準。
四、固體廢棄物處置措施
項目配套建設了固廢倉庫,廢蓄電池、含鉛污泥、廢極板、鉛渣、鉛膏等含鉛固廢存放在固定的危廢倉庫,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廢油、廢乳化液等危廢委托杭州大地海洋環保有限公司處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當地市政保潔公司清運處理。
五、環境風險防控
建設單位已編制了事故應急預案,并報長興縣環境與應急處置中心備案。
六、污染物總量
監測報告顯示,項目需進行總量控制的鉛及其化合物實際排放總量符合環評中總量控制指標要求。
七、衛生防護距離
項目500m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不存在居民點,符合GB11659-89《鉛蓄電池廠衛生防護距離標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