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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穿電壓強度(電氣強度)試驗儀:
一、測試材料:復合材料,電子材料,電線電纜,高壓電纜,高分子材料,涂料圖層,有機硅材料,膠粘劑材料,電工材料,絕緣材料,環氧樹脂,固體材料,橡膠,塑料,薄膜,漆包線,漆膜,硫化橡膠,片材,熱固性塑料,絕緣漆漆膜,電容器紙,導熱材料,PE材料,硅材料,有機硅,聚碳酸酯PC材料,聚四氟乙烯,聚碳酸酯改性材料,樹脂和膠、浸漬纖維制品、云母及其制品、塑料復合制品、陶瓷和玻璃、絕緣紙、柔軟復合材料、樹脂膠等等。(固體絕緣材料)
二、符合標準:GB/T 1408.1-2016絕緣材料電氣強度試驗方法 第1部分:工頻下試驗;
GB/T 1408.2-2016絕緣材料電氣強度試驗方法 第2部分:對應用直流電壓試驗的附加要求;
ASTM D149固體絕緣材料介電擊穿電壓和介電強度的試驗方法;
GB/T 1695-2005硫化橡膠工頻擊穿電壓強度和耐電壓的測定方法;
GB/T 3333-1999電纜紙工頻擊穿電壓試驗方法;
GB/T 8815-2008 電線電纜用軟聚氯乙烯塑料標準;
GBT 12656-1990電容器紙工頻擊穿電壓測定法;
HG/T 3330-2012絕緣漆漆膜擊穿強度測定法;
三、升壓方式的選擇
介電強度試驗:電壓從零按一定方式和速度上升到規定的試驗電壓或擊穿電壓。
升壓方式:快速升壓、20s逐級升壓、60s逐級升壓、慢速升壓、和極慢速升壓。
(1)快速升壓
電壓從零上升到擊穿電壓所經歷的時間約為10~20s。現行標準中規定的升壓速度有:100V/s、200V/s、500V/s、1000V/s、2000V/s和5000V/s。
(2)20s逐級升壓
施加于試樣的電壓先以快速升壓的速度上升到擊穿電壓的40%,之后按每級升壓值逐級升壓,每級停留20s,直到試樣擊穿為止。
(3)60s逐級升壓
與20s逐級升壓方式相似,只是每級停留時間為60s。
(4)慢速升壓
從快速升壓的擊穿電壓的40%開始,以較慢的速度升壓,使擊穿過程發生在120~240s內。電壓上升速度可選取2V/s、5V/s、10V/s、20V/s、50V/s、100V/s、200V/s、500V/s和1000V/s 。
(5)極慢速升壓
與慢速升壓方式相似,只是擊穿過程發生在300~600s內。電壓上升速度可選取1V/s、2V/s 5V/s、10V/s、20V/s、50V/s、100V/s、200V/s。
四、參數:
1、設備輸入電壓:220V 50-60HZ (普通試驗室電源均可兼容)
2、試驗電壓方式:交流 0--100 KV ;直流 0--100 KV;型號:ZJC-100E
3、電器容量:10KVA;
4、試驗方法:0-100KV全量程可調;
5、擊穿及耐壓試驗升壓速率:200V/S-5KV/S
6、試驗方式: 交/直流試驗:1、勻速升壓 2、階梯升壓 3、耐壓試驗
7、過電流保護裝置應有足夠靈敏度以保證試樣擊穿時在0.1S內切斷電源。
8、漏電電流選擇:1—100 mA可由計算機軟件自由進行設定。
9、擊穿電壓強度(電氣強度)試驗儀:
采用*的無觸點原件勻速調壓方式,淘汰同類產品中機械傳動升壓方式。
10、測試材料:絕緣材料類;
11、符合標準:GB/T1408.1-2016;IEC60243-1:2013;GB/T1408.2-2016;IEC60243-2:2013;ASTM D149;GB/T1695-2005;
12、可選配:高溫空氣中測試;高溫油中測試;
13、支持短時間內短路試驗要求。
14、一次試驗可以同時做5個試樣。
15、電壓測量誤差:≤ 2%
16、試驗電壓連續可調:0-100 KV
17、耐壓時間設定: 0-6小時(可通過軟件連續設定)
18、九級安全防護措施:
(1) 超壓保護
(2)試驗過流保護
(3)試驗短路保護
(4)安全門開啟保護
(5)軟件誤操作保護
(6)零電壓復位保護
(7)試驗結束放電保護
(8)獨立保護接地
(9)試驗完成后電磁放電
五、包裝、標志、運輸
5.1包裝及標志
1. 貨物在運輸前都應進行包裝,防止潮氣、銹蝕、淋雨和振動。包裝不能造成對貨物的破壞,破壞的形式包括:劃痕、裂痕、臟污等,另外需要增加防潮和防靜電處理。包裝應牢固可靠,對貴重設備和儀器應考慮與一般設備分開,采用特殊包裝。
2. 應在包裝箱上標出“怕濕",“小心輕放",“向上"等必要的圖形指示。包裝箱表面按GB 191-2008規定標明標志,每個包裝箱上應附有標簽標明:
1) 制造廠名稱、廠標和廠址;
2) 貨物名稱、型號;
3) 產品批號和出廠日期;
4) 包裝的數量、重量;
3. 貨物在包裝時應有裝箱單,裝箱單應至少包括以下的內容:貨物的名稱、數量、加工批號、出廠的日期等。每件包裝件內應附有技術檢驗部門及檢驗員印章的產品合格證及必要的技術文件。
4. 收貨標志應給出裝運標志、收貨地址、收貨人、箱號、毛/凈重、外形尺寸、發貨地址、發貨人等。
5.2運輸
1. 我司負責將貨物運至采購方zhi定地點,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供貨商承擔。若供貨商采用郵寄的方式向采購方交貨,則貨物在裝運后供貨商應立即將裝貨通知單特快專遞郵寄給采購方。
2. 貨物在運輸過程中,要避免貨物因為潮濕、振動、碰撞、摩擦等因素造成的任何形式的破壞,包括破裂、劃傷、相互位置變化等現象。供貨商向采購方運輸貨物過程中出現的任何質量問題,將由供貨商承擔責任。
六、質量保證及售后
6.1質量保證
1. 我司保證其所提供的所有貨物都是全新的,未經使用過的,采用的是優質材料和*工藝,并在各方面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要求。
2. 我司對合同貨物的設計、材料和零部件選購、加工、制造、試驗等過程建立嚴格的質量保證體系,并在合同的整個制造過程中嚴格按其執行。供貨商提供的所有貨物均應附質量保證書或試驗報告等文件。
3. 我司采用有運行經驗證明正確的、成熟的技術來進行合同貨物的生產和系統的集成。如采用供貨商過去從未采用過的新技術,應征得采購方的同意。
4. 我司從其他廠商采購貨物,一切質量問題由我司負責。
6.2售后服務
1. 質保期自供、采雙方對貨物驗收之日算起,另有約定除外。
2. 在質保期內,由于供貨商貨物質量問題造成的系統中斷或其余故障,在接到采購方通知后的24小時內負責處理缺陷并更換有損壞的部件,且不收取任何額外費用,由此造成的采購方損失由供貨商承擔。質保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故障部件或貨物的免費更換或維修,并提供質量分析報告;
2) 貨物的現場維護;
3) 電話技術支持等。
3. 質保期內貨物發生故障并由供貨商處理完畢后,質保期將延長,延長時間為自貨物重新投運之日起后的 12 個月。
4. 在質保期內,供貨商應提供7×24小時響應的技術服務,在需要現場服務時,供貨商應在24小時內趕赴現場,偏遠地區36小時內趕赴現場;在質量保證期后,由于供貨商貨物質量問題而造成的系統停運或中斷,供貨商應在接到采購方通知后的48小時內負責協助處理缺陷并更換有損壞的部件。對易損部件優先、優惠供應,并提供終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