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品技術說明書(液氨)
根據GB16483—2000編寫
*部分 化學品及企業標識
化學品中文名:氨;氨氣(液氨)
化學品英文名:ammonia
企業名稱:沙洋秦江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荊門市沙洋縣漢津道71號
:448200
企業:(0724)8562504(傳真);(0724)8561648
應急:(0532)83889090
技術說明書編碼:2004001
生效日期:2004年10月1日
部分 成分/組成信息
化學品分類:純品
主要成分:氨
CAS號:7664-41-7(無水)
分子式:H3N;NH3
相對分子質量:17.03(原子量)
第三部分 危 險 性概 述
危險性類別:根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的分類,將該物質劃為第2.3類有毒氣體。
侵入途徑:食入,吸入,皮膚及眼睛接觸。
健康危害:低濃度氨對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濃度氨可造成組織溶解壞死,中毒嚴重者可引起死亡。
燃爆特性:空氣中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與氧、氯混合易發生爆炸。
環境影響:對環境有嚴重危害,對水體、土壤和氣可造成污染。
第四部分 急 救 措 施
皮膚接觸: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量清水或2%硼酸液沖洗,然后立即醫。
眼睛接觸:立即提眼瞼,用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至少15分鐘,立即醫。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醫。
食入:立即醫;勿催吐。
第五部分 消 防 措施
危險特性:與空氣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氟、氯等接觸會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預防措施:嚴禁煙火;配備罩過濾式防毒面具(或罩送風呼吸器)、套自給式呼吸器(帶有送風源、頭盔、面罩)、護目鏡、抗氨滲防護服(手套、圍裙、足靴)、滅火器材、應急淋浴設施及眼藥水;使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備。
滅火劑:霧狀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
滅火方法:消防人員必須穿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風向滅火;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情況下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處理。
第六部分 泄 漏 應 急處 理
個體防護及預防措施:氨濃度標的場合,應穿戴罩過濾式面具(或罩送風呼吸器)、護目鏡及抗氨滲防靜電防護服(手套、圍裙、足靴);氨氣濃度嚴重標的場合,應穿戴套自給式呼吸器(帶有送風源);配備應急淋浴設施及眼藥水;儲罐區設稀酸噴灑設施;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量廢水。
泄漏應急處理及消除方法:現場通風,加速擴散;若氣體在鋼瓶內泄漏而無法堵漏時,將其移至區域修補或處理;若液體泄漏,可讓其汽化,隔離泄漏現場;處理工作應于高處或上風處進行;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身防護服;氣體濃度過高時,應撤離現場;切斷火源;建議盡可能切斷泄漏源;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立即設150m隔離帶,在下風處長1公里、寬0.4公里的范圍內撤離所有人員;高濃度泄漏區,噴含鹽酸的霧狀水中和、稀釋、溶解,然后抽排(室內)或強力通風(室外);如有可能,將殘余氣或漏出氣用排風機送至水洗塔或與塔相連的通風櫥內;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后再用。
第七部分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處置注意事項: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學防護眼鏡,穿防靜電工作服,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煙火;防止氣體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次氯酸漂白劑等酸類、鹵素、金、銀、鈣、汞接觸;搬運時輕裝輕卸,防止鋼瓶及附件破損。
儲存注意事項:謹防容器受損;本品適宜室外或單獨存放,室內儲存應置于陰涼、通風處;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宜過30℃;避易燃物,與其他化學物品分開存放,切忌混儲,尤其是各類氧化劑、次氯酸物、碘和酸、食用化學品;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設立適當的警告標志,限制無關人員進入。
第八部分 暴露控制/個體防護
中國MAC:30mg/m3(空氣中);0.02mg/l(水中,以NH3計)
前蘇聯MAC:20mg/m3(空氣中,工作場所);0.2mg/m3(空氣中,居住區);2.0mg/ml(水中,生活用水)
美國TLV-TWA:OSHA50ppm,34mg/m3;ACGIH25ppm,17mg/m3(空氣中)
英國TWA:18mg/m3(空氣中)
美國TLV-SACGIH35ppm,24mg/m3
德國MAK:35mg/m3(空氣中)
監測方法:納氏試劑比色法;用硫酸吸收取樣,用離子導電層析法測定。
工程控制:容器嚴加密閉;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風和通風;提供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空氣中濃度標時,建議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必須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戴化學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穿防氨滲防靜電工作服。
手防護: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工作現場禁止吸煙、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衣,保持的衛生習慣。
第九部分 理 化 特性
外觀與性狀:無色、強堿性、極易揮發的氣體、有刺激性惡臭氣味。
相對密度(水=1):0.82(-79℃)
相對密度(空氣=1):0.6
熔點:-77.7℃
沸點:-33.5℃
爆炸上限%(V/V):27.4%
爆炸下限%(V/V):15.7%
飽和蒸氣壓:506.62kpa(4.7℃)
臨界溫度:132.5℃
臨界壓力:11.4Mpa
辛醇/水分配系數:無資料
閃點:無資料
引燃溫度:651℃
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
主要用途:用作致冷劑及制取銨鹽和氮肥。
第十部分 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穩定
聚合危害:不聚合
避免接觸的條件:煙火、高溫熱源
禁忌物:鹵素、酰基氯、酸類、氯仿、次氯酸漂白劑、強氧化劑、金、銀、鈣、汞
燃燒(分解)產物:氧化氮、氨
第十一部分 毒 理 學 資料
急性毒性:(LD50)350mg/kg(鼠經口);(LC50)1390mg/m3,4小時(鼠吸入)
亞急性與慢性毒性:鼠,20mg/m3,24小時/天,84天,或5-6小時/天,7個月,出現神經系統功能紊亂,血膽堿酯酶活性抑制等。
刺激性及致死性:暴露于72ppm5分鐘后,鼻、咽受到刺激;暴露于500ppmm30分鐘后,上呼吸道受到刺激,出現流淚、脈搏加快、血壓增高;暴露于1000ppm以上,可引起死亡;量接觸致慢性呼吸道病;2%氨水污液接觸皮膚15分鐘后,引起灼燒感和起水泡;70ppm蒸汽刺激眼睛,如不及時用水沖洗,會部分或失明;誤服,灼燒喉胃,引起嘔吐,并能致死;家兔經眼100mg,重度刺激。
致突變性:(微生物致突變性)腸桿菌1500ppm/3小時;(細胞遺傳學分析)鼠吸入1980µg/m3/16周。
第十二部分 生 態 學資 料
生態學資料:該物質對環境有嚴重危害,應注意對地表水、土壤、氣和飲用水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 廢 棄 處置
廢棄物性質:危險廢物。
廢棄物處置方法:先用水稀釋,再加鹽酸中和,然后放入廢水系統。
第十四部分 運 輸 信息
CN編號:23003
UN編號:1005
包裝標志:有毒氣體
包裝類別:II類包裝
包裝方法:鋼質氣瓶
運輸注意事項:液氨,須貼“毒氣”標簽,嚴禁航空客運運輸;>50%的氨溶液,須貼“不易ran氣體”,嚴禁航空客運運輸;35~50%的氨溶液,須貼“不燃氣體”標簽,*運輸;10~35%的氨溶液,須貼“腐蝕”標簽,*運輸;本品鐵路運輸時限使用耐壓液化氣企業自備罐車裝運,裝運前需報有關部門批準;采用鋼瓶運輸時必須戴好鋼瓶上的帽;鋼瓶一般平放,并應將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過車輛的防護欄板,并用三角木墊卡牢,防止滾動;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嚴禁與氧化劑、酸類、鹵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夏季應早晚運輸,防止日光曝曬;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公路運輸時要按照規定路線行駛,禁止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 法 規 信息
《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2002年1月9日*發布),《工作場所使用化學品規定》([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
《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GB13690-92),將該物質劃分為第2.3類有毒氣體。
第十六部分 其 它 部 分
參考文獻:
《化學品技術說明書編寫規定》(GB16483-2000);
《化學危險品實用手冊》,勞動部勞動情報文獻中心組織編寫,劉德輝主編,中國物資出版社,1995年;
《有毒化學品衛生與實用手冊》,王自齊,化學工業出版社,1993年;
《化工與環境》,1999年16期。
www.chinasafety.gov.cn,生產監察管理局
www.safe001.com,*網
編寫時間:2004年10月1日
編寫人:王成洪
編寫部門:沙洋秦江化工有限公司科
數據審核單位:沙洋秦江化工有限公司生產委員會
發布日期:2004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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