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7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在昆明舉行《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29條措施》(以下簡稱“29條措施”)新聞發布會。云南省科技廳主要負責同志發布新聞并回答記者提問。省科技、省財政廳、省人社廳有關負責同志出席并回答記者提問。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對外新聞處主持發布會。
省科技廳有關負責同志介紹了關于“29條措施”制定的背景、主要內容、主要特點和政策導向。
當前,全省經濟社會正處于快速發展的歷史機遇期,向科技要動力、向科技要解決方案的關鍵期。同時也要清醒看到,云南科技創新“基礎弱”“底子薄”的現狀還未根本改變,創新政策環境不優、創新平臺不多,創新主體不強,研發投入不足,區域創新體系薄弱仍在制約著云南省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深入實施。要想依靠科技創新驅動云南省高質量發展,必須下決心研究制定突破性政策,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改革,營造良好的創新政策環境,也創造更良好的創新主體營商環境。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堅強領導下,在省財政廳、人社廳、發改委、教育廳、工信廳、投資促進局等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科技廳牽頭成立工作專班,廣泛調研山東、上海、江蘇、浙江、福建等地在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經驗,公開征集全省科研單位、高校、科技型企業和科研人員的意見和建議,瞄準云南省科技創新中的政策難點、堵點和科研人員的“痛點”“槽點”,研究起草了“29條措施”,經過多輪征求意見和修改完善,最終報請省政府常務會、省委常委會審議通過,印發實施。
“29條措施”包括4個部分共29條政策條款:
第一部分圍繞加強創新平臺載體建設,打造領先科技力量,提出了支持云南實驗室、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國家高新區建設和引進新型研發機構等方面的具體措施。
第二部分圍繞強化企業主體地位,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制定了支持企業建設產業創新平臺,加快新型研發機構發展,培育和引進高新技術企業,強化國有企業科技創新等方面的具體措施。
第三部分圍繞加大創新人才引進和培養力度,激發人才創新活力,提出了完善財政科研項目經費使用、職稱評審政策,賦予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更大自主權,加大培養青年科技人才力度,推動科技計劃對外開放等方面的一系列具體措施。
第四部分圍繞強化區域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推出了推動州(市)、縣(市、區)科技創新,落實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政策,支持技術交易和技術合同登記等方面的一些具體措施。
“29條措施”制定出臺有幾個明顯的特點:
一是堅持問題導向,緊扣云南科技創新的核心問題開處方。針對全社會研發投入嚴重不足,創新主體、創新平臺、創新人才不多不強和基層科技力量薄弱等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
二是基于其他省份能做、云南省就沒有理由不能做的原則,沖破思想束縛,科技創新管理要做創新管理的先行者,不爭論、不磨蹭、大膽試,在體制機制上大膽尋求創新突破。廣泛借鑒10余個兄弟省份已出臺的政策措施,重點在夯實創新基礎、提升創新主體能力、優化創新資源配置、激發科研人員活力等方面尋求快速突破。
三是結合云南省實際,創造性地研究提出了一些創新舉措。主要是涉及對新獲批創新平臺的大力支持、對高新區的資助補助、對培育和引進高新技術企業的補助支持、對規模以上企業新設立研發機構的經費補助、擴大了創新券的支持使用范圍、強化省市一體化協同創新工作機制等有關內容。
“29條措施”主要突出了3個方面的政策導向:
一是著力推動創新資源進一步向產業有效聚集。為推動高新區高質量發展,大力培引創新主體,促進科技成果轉化,“29條措施”提出:對新獲批的或年度排名明顯提升的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給予研發經費支持;提高引進高新技術企業的招商引資考核分值,鼓勵州市從省外引進高新技術企業,對整體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經費補助,支持雙創孵化載體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用創新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購買轉化高價值專利;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凈收入單位留成部分用于技術轉移服務人員獎勵,明確擔任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科技成果轉化獎勵分類管理政策等。
二是針對短板弱項開出有效良方。針對創新平臺不足的問題,提出為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提供經費、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對新獲批建設的國家級創新平臺給予經費補助和項目支持,吸引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企業、醫療衛生機構等來滇設立研發機構;針對研發投入不足的問題,提出對新設立研發機構的規模以上企業給予經費補助,將國有企業研發投入視同利潤,年度增量部分按150%加計考核等;針對科技創新人才短缺問題,提出圍繞重大需求遴選頂尖科學家給予持續穩定的科研經費支持,加大對青年人才的支持培養力度,鼓勵從事成果轉化和創業的人才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對高水平高校和科研院所畢業的博士來滇創新創業直接給予項目支持等;針對基層科技創新意識薄弱、創新資源不足等問題,提出加強對州、市、縣、區的研發投入考核,支持昆明市依靠科技創新實現高質量發展等具體措施。
三是進一步深化和落實科技創新“放管服”改革。明確財政科研項目間接費用使用具體政策,解決間接費用績效發放的堵點問題;支持外籍科學家申報省科技計劃項目,探索省科技計劃項目經費跨省使用;進一步擴大科研機構在內部機構設置、編制使用、高層次人才招聘等方面的自主權;支持科研人員兼職開展科研、專業課教學活動并可取得合法兼職報酬;支持省科技計劃項目承擔單位實行高層次科技人才項目工資制和年薪制等。
(原標題:云南正式發布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29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