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會同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財政廳印發了《福建省鋼鐵行業差別電價資金使用規定》(以下簡稱《規定》)?,F將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加快促進省鋼鐵行業技術進步實現轉型升級,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規范省鋼鐵行業差別電價資金使用,運用價格手段促進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行業高質量發展,省工信廳聯合省發改委、財政廳制定《規定》。
二、主要內容
《規定》全文共十六條,主要有制定依據、資金管理方式、資金支持重點、申報流程及說明四部分內容。
(一)制定依據
根據國家發改委和工信部《關于運用價格手段促進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2803號)(以下簡稱“2803號”)有關要求,原省物價局、省發改委分別印發《關于實行鋼鐵行業差別電價和階梯電價的通知》(閩價商〔2017〕114號)、《關于完善鋼鐵、水泥和電解鋁行業差別(階梯電價)政策提高加價標準的通知》(閩發改商價〔2020〕615號),對全省鋼鐵行業擁有限制類、淘汰類冶煉裝備的企業征收高于現行市場交易電價的鋼鐵行業差別電價資金?!兑幎ā返谝粭l和第二條說明了省收取鋼鐵行業差別電價資金的政策依據,明確省鋼鐵行業差別電價資金征收對象。
(二)資金管理方式
第三條明確了鋼鐵行業差別電價資金納入省級技改專項資金管理,以差別電價資金收入為上限,以收定支,建立收支平衡機制,政策調整鋼鐵差別電價資金暫停征收且資金使用完畢時本規定停止執行。
根據2803號文件要求,鋼鐵行業差別電價資金10%用于彌補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執行差別電價增加成本,90%兌現《規定》支持鋼鐵冶煉企業所需的政策資金。
1.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資金撥付時間及金額
每年撥付支持鋼鐵冶煉企業所需的政策資金時同步按九分之一比例撥給國網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總額不超過鋼鐵行業差別電價資金收入及財政資金預算。
2.支持鋼鐵冶煉企業及項目總體條件
(1)支持具備合規產能的鋼鐵冶煉企業:包括列入2016年省上報國務院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目標責任書《福建省鋼鐵企業基本情況匯總表》鋼鐵冶煉企業、2016年以來經省級工信部門按程序公示公告產能置換方案建設的鋼鐵冶煉企業。
(2)支持2023年1月1日項目起仍在建設或之后新建的合規項目。
(三)資金使用方向
第四條至第九條明確了資金支持方向。重點突出支持鋼鐵冶煉企業技改升級、節能減排、科技創新、兼并重組等。
1.鋼鐵產能置換升級改造固定資產投資獎勵
目的:鼓勵鋼鐵冶煉企業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生產工藝和流程,促進節能降碳減排,實現技術裝備升級,調整產品結構。
條件:項目經省級工信部門按程序公示公告產能置換方案、項目的備案、環評、能評等批復手續齊全、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超過2億元并經會計事務所審計。項目已建成投產的提供項目投產前一致性核查報告。
標準:可分階段按不高于已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5%比例給予產能置換固定資產投資獎勵,每家企業累計不超過2000萬元。
2.支持鋼鐵冶煉企業技術創新
目的:鼓勵鋼鐵冶煉企業充分發揮技術創新在推動鋼鐵行業技術進步和轉型升級中的驅動作用,引導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力度,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科研成果轉化,聚焦重點領域技術難題。
條件:入選廳組織申報產業技術創新重點攻關及產業化項目。
標準:每年評定不超過6個鋼鐵冶煉企業項目,分三檔按不超過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給予資金補助。
3.支持鋼鐵行業綠色低碳發展
(1)節能典型示范案例、固廢綜合利用項目
目的:鼓勵鋼鐵冶煉企業實施節能改造和固廢綜合利用。
條件:項目的備案、環評、能評等批復手續齊全、入選廳節能典型示范案例或固廢綜合利用項目并竣工投產。
標準: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2)應用鋼鐵行業節能技術、裝備、產品獎勵
目的:鼓勵鋼鐵冶煉企業應用列入國家、省級先進適用節能技術、裝備和產品推廣應用目錄的鋼鐵行業節能技術或裝備產品。
條件:應用的鋼鐵行業節能技術、裝備、產品在國家或省級工信(或節能)部門發布的先進適用節能技術、裝備和產品推廣應用目錄內。
標準:每家鋼鐵冶煉企業應用國家級目錄節能技術或裝備產品給予不超過50萬元、省級目錄節能技術或裝備產品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
(3)建設廢鋼回收加工中心獎勵
目的:提高廢鋼資源回收利用水平,鼓勵鋼鐵冶煉企業建設區域性、全省性廢鋼回收加工中心。
條件:由鋼鐵冶煉企業建設年處理廢鋼量超過200萬噸廢鋼回收、拆解、加工、分類、配送一體化廢鋼回收加工中心;至少向本企業以外的省內三家以上鋼鐵冶煉企業、供應不少于申請對應分檔獎勵年處理量廢鋼量1/3以上的廢鋼(即申請200萬噸獎勵對應至少對外供應三家,合計67萬噸以上廢鋼)。
標準:根據廢鋼年處理量超過200萬噸、300萬噸、400萬噸每家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4.鼓勵短流程電爐煉鋼發展
目的:鼓勵長流程煉鋼轉短流程電爐煉鋼。
條件:高爐-轉爐長流程煉鋼轉型為電爐短流程煉鋼,并退出高爐、轉爐等冶煉設備、項目產能置換及備案、環評、能評等批復手續齊全。
標準:享受不超過500萬元獎勵政策同時仍可享受煉鋼產能等量置換、5%固定資產投資獎勵(不超過2000萬元)政策。
5.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獎勵
目的:鼓勵鋼鐵冶煉企業加快超低排放改造。
條件:按國家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要求開展“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清潔方式運輸”等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企業完成自主評估監測或委托鋼鐵技術服務機構評估監測、經中國鋼鐵行業協會公布或公告。
標準:每家給予不超過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6.兼并重組補助
目的:為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鼓勵鋼鐵冶煉企業實施兼并重組。
條件:鋼鐵冶煉企業完成鋼鐵冶煉項目兼并重組。
標準:發生的評估、審計、法律顧問、財務顧問等前期費用及并購貸款利息予以50%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300萬元。
(四)申報流程及說明
《規定》第十條至第十二條對鋼鐵行業差別電價資金申報、審核、公示以及下達資金工作流程進行明確。第十三條對項目資金查重原則進行說明,即符合條件的企業可重復享受本規定各項獎補資金以及其他省級財政資金支持,可同步享受技改貼息貸款優惠政策,同一個項目同時申報省級技改專項資金獎補項目、省級節能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獎補項目和本規定獎補項目需要查重,實行就高不疊加,補足差額資金。
三、資金申請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每年開展1至2次鋼鐵行業差別電價資金申報工作,具體申報材料按照每年發布的資金申請指南或申報通知要求執行。
原通知如下:
各設區市工信局、發改委、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發局、財政金融局:
為加快促進省鋼鐵行業技術進步實現轉型升級,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運用價格手段促進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2803號)要求,現將《福建省鋼鐵行業差別電價資金使用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
2022年10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福建省鋼鐵行業差別電價資金使用規定
第一條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6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運用價格手段促進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2803號)有關要求,加快促進省鋼鐵行業技術進步實現轉型升級,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規范省鋼鐵行業差別電價資金使用,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福建省鋼鐵行業差別電價資金是指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運用價格手段促進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關要求和《福建省物價局關于實行鋼鐵行業差別電價和階梯電價的通知》(閩價商〔2017〕114號)、《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完善鋼鐵、水泥和電解鋁行業差別(階梯電價)政策提高加價標準的通知》(閩發改商價〔2020〕615號)等有關要求向全省擁有鋼鐵限制類、淘汰類冶煉裝備的鋼鐵企業征收高于市場交易電價的電費。
第三條 鋼鐵行業差別電價資金按照以收入為上限,以收定支的原則,建立收支平衡機制,納入省級技改專項資金管理。鋼鐵行業差別電價資金總額的90%用于支持獎勵先進鋼鐵企業,支持鋼鐵企業節能降碳、資源綜合利用、產能置換和轉型升級等新建或在建項目,10%用于彌補電網企業執行差別電價增加成本。
第四條支持加快技改升級。鼓勵鋼鐵冶煉企業利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生產工藝和流程,對現有鋼鐵冶煉企業實施鋼鐵產能置換升級改造,促進節能降碳減排,實現技術裝備升級,調整產品結構,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超過2億元的,按不高于已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5%比例給予產能置換固定資產投資獎勵,每家企業累計不超過2000萬元。
第五條推動鋼鐵冶煉企業技術創新。充分發揮技術創新在推動鋼鐵行業技術進步和轉型升級中的驅動作用,引導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力度,鼓勵企業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科研成果轉化,聚焦重點領域技術難題,每年安排不超過1000萬元資金,支持一批產業技術創新重點攻關及產業化項目,對入選項目給予最高300萬元資金補助。
第六條支持鋼鐵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對鋼鐵冶煉企業實施的節能典型示范案例、固廢綜合利用項目竣工投產后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應用列入國家、省級先進適用節能技術、裝備和產品推廣應用目錄的鋼鐵行業節能技術或裝備產品的鋼鐵冶煉企業每家分別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萬元、30萬元獎勵;鼓勵鋼鐵冶煉企業建設廢鋼回收加工中心,提高廢鋼資源回收利用水平,對建成的區域性或全省性的年處理廢鋼量超過200萬噸的廢鋼回收、拆解、加工、分類、配送一體化回收加工中心,根據廢鋼年處理量超過200萬噸、300萬噸、400萬噸每家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七條鼓勵發展短流程電爐煉鋼和非高爐冶煉技術。將省內高爐-轉爐長流程煉鋼轉型為電爐短流程煉鋼并退出高爐設備的項目在享受煉鋼產能等量置換和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獎勵的基礎上,每個項目給予不超過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八條支持加快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對按國家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要求完成“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清潔方式運輸”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評估監測的鋼鐵冶煉企業每家給予不超過500萬元一次性獎勵。
第九條鼓勵鋼鐵冶煉企業實施兼并重組進一步提高產業集中度。對鋼鐵冶煉企業完成兼并重組鋼鐵冶煉項目發生的評估、審計、法律顧問、財務顧問等前期費用及并購貸款利息予以50%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300萬元。
第十條 省工信廳每年組織開展鋼鐵行業差別電價資金申報工作,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信部門收到轄區內企業申報材料后,根據本規定和申報通知要求進行核實,出具推薦意見,連同企業申報材料上報省工信廳。
第十一條省工信廳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或評審,提出擬獎勵企業名單并在省工信廳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的,由省工信廳組織核查。
第十二條 經公示無異議或核查異議不實的,由省財政廳會同省工信廳按規定程序下達補助資金。
第十三條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重復享受本規定獎勵類、補助類項目資金和其他省級財政資金,單個項目同時申報省級技改專項資金獎補項目、省級節能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獎補項目和本規定獎補項目實行就高不疊加原則。
第十四條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方式騙取資金的,追繳已撥付資金,情節嚴重的3年內禁止企業申報本項資金,并依法依規追究其責任。
第十五條本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因政策調整鋼鐵差別電價資金暫停征收且資金使用完畢時本規定停止執行。
第十六條本規定由省工信廳、發改委、財政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