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文遠知行披露,近日文遠知行接連獲得“深圳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許可”以及“深圳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許可”,成為首個憑借前裝量產自動駕駛小巴車型在深圳獲準進行載人示范運營的企業,正式開啟文遠知行在深圳的落地。這也是文遠知行以自動駕駛技術深入布局粵港澳大灣區的重要里程碑。
獲許可后,文遠知行可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在深圳市南山區、龍華區開展首個前裝量產自動駕駛小巴的微循環接駁載人示范運營,為市民提供自動駕駛公交服務;這也是本批獲得智能網聯汽車示范應用許可中唯一的自動駕駛小巴項目。
11月9日,深圳市發布了最新的《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據了解,這是繼8月份《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實施后,推動《條例》各項法規落實的系列重要舉措,目標提供的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及示范應用條件,擴大開放道路范圍,提供更多測試示范場景,鼓勵開展專用作業車等多種示范應用。
該份實施細則的亮點包括,新增了無人測試與示范章節,滿足一定條件的企業可在深圳市行政區范圍內開展車內全無人的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活動;在道路類型上,該細則將測試示范道路擴展到了包括高速公路在內的公路、城市道路和區域,允許有條件的區域進行智能網聯汽車全域開放測試與示范活動;為滿足無人清掃車等測試示范需求,此次測試示范車輛范圍增加了專用作業車。
此外,實施細則還在探索簡化自動駕駛測試申請及審核辦理流程,取消申領“道路測試/示范應用通知書”的要求,改為要求企業自行提供“安全性自我聲明”,經市聯席工作小組確認,并申領臨時行駛號牌后即可開展相關活動。
測試車輛進行自動駕駛功能測試及封閉場區實車測試的比例,也在放寬。實施細則規定,首次申請可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取得相關測試報告,首次申請新增配置相同車輛的,可按照20%的比例進行,再次申請可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進行。
除深圳外,自2022年1月起,文遠知行已先后于廣州、海南博鰲、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南京、無錫等海內外城市落地自動駕駛小巴,為當地市民提供自動駕駛微循環公交服務,為日常出行提供了新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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