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消息,貴州省能源局、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貴州省消防救援總隊四部門于近日印發了關于《貴州省推進居住社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包括了嚴格落實新建居住社區配建要求;規范存量居住社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流程;強化居住社區變電容量保障;明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管理責任;加強居住社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日常管理,這五個工作內容。
其中,在嚴格落實新建居住社區配建要求方面,《方案》要求加強對新建居住社區規劃、設計、建設、驗收等環節監管,確保新建居住社區固定停車位100%配建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充電基礎設施安裝條件,預留安裝條件需將管線和橋架等供電設施建設到車位以滿足直接裝表接電需要。
預留充電條件的新建居住社區建成投入使用的充電基礎設施比例不低于10%,且居住社區變壓器容量須滿足充電基礎設施后續建設需求,按技術標準配套建設防火墻或防火卷簾等消防安全設施。居住社區交付使用時建設單位可以委托充電基礎設施運營企業或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維護管理,保證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穩定運行。
在強化居住社區變電容量保障方面,《方案》表示由供電企業負責組織開展全省居住社區
配電變壓器容量情況摸底工作,通過移動客戶端、營業廳等渠道為樁企、物業服務企業及有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需求的業主提供居住社區配電變壓器剩余容量查詢服務。
在接受用戶申請前,供電企業應確認居住社區變壓器容量是否符合充電設施安裝條件。當居住社區變壓器容量不足時,供配電設施產權屬于供電企業的,由供電企業提出解決方案;供配電設施產權屬于開發企業或居住社區業主的,由產權所有者研究提出解決方案。
鼓勵充電基礎設施運營商共同參與居住社區供配電設施增容改造,支持采用智能負荷管控、智能有序充電等技術手段實現錯峰分時充電,提升電能利用效率,節約增容改造成本。
除此之外,《方案》還提到了加強組織領導;加強考核督查;加強宣傳力度,這三個保障措施。
其中,《方案》表示,貴州各市、縣要高度重視充電基礎設施進居住社區工作,加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制定工作細則,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加強部門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對新建居住社區從嚴要求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對變壓器容量和停車位相對充裕的存量居住社區加大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分類分步推進充電基礎設施進居住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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