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向媒體公布了2025年4月全國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空氣質量
總體情況
4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2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4%;PM10平均濃度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5.7%;O3平均濃度為1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SO2平均濃度為8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濃度為1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平均濃度為0.8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4月,全國33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83.1%,同比下降6.7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2.1%,同比上升0.9個百分點。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9.7%,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2.1%。
重點區域
(一)京津冀及周邊地區
4月,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36”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3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8%;O3平均濃度為1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9.6%,同比上升1.7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1.5%,同比上升1.5個百分點。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9.6%,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1.5%。
4月,北京市PM2.5濃度為2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5%;O3濃度為1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8%;優良天數比例為93.3%,同比上升13.3個百分點;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同比持平。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3%,未出現重度及以上污染天。
(二)長三角地區
4月,長三角地區31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3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9%;O3平均濃度為17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7%;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3.8%,同比下降17.6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0.7%,同比上升0.7個百分點。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3.6%,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0.7%。
(三)汾渭平原
4月,汾渭平原13個城市PM2.5平均濃度為27.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5%;O3平均濃度為1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1.0%,同比下降11.0個百分點;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3.3%,同比上升2.0個百分點。由沙塵天氣導致的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26.7%,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例為3.3%。
重點城市
4月,168個重點城市中:空氣質量較好的前20個城市依次是拉薩、張家口、海口、烏魯木齊、黃山、珠海、中山、承德、惠州、深圳、呼和浩特、大同、麗水、舟山、雅安、福州、朝陽、宜春、貴陽和朔州市;空氣質量較差的后20個城市依次是揚州、常州、鎮江、湖州、銅陵、哈爾濱、武漢、開封、襄陽、鄂州、馬鞍山、荊門、鶴壁、泰州、天津、臨沂、鄭州、菏澤、上海和黃岡市。
4月,168個重點城市中:PM2.5濃度較低的前20個城市依次是拉薩、張家口、烏魯木齊、海口、深圳、承德、朔州、中山、大同、呼和浩特、舟山、珠海、惠州、呂梁、包頭、晉中、朝陽、青島、廈門和東莞市;PM2.5濃度較高的后20個城市依次是哈爾濱、荊門、荊州、鎮江、株洲、襄陽、湘潭、黃岡、揚州、安陽、隨州、菏澤、長沙、開封、淮南、淮北、淮安、常德、鄂州和滁州市。
供稿 | 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
編輯 | 張石燕
原標題:生態環境部公布2025年4月全國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版權與免責聲明:
凡本站注明“來源:智能制造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浙江興旺寶明通網絡有限公司-智能制造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站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智能制造網”。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站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本站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非智能制造網)的作品,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或和對其真實性負責,不承擔此類作品侵權行為的直接責任及連帶責任。如其他媒體、平臺或個人從本站轉載時,必須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如擅自篡改為“稿件來源:智能制造網”,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鑒于本站稿件來源廣泛、數量較多,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等問題,請與本站聯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聯系電話:0571-89719789;郵箱:12711419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