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十部門關于印發推進染整產業高質量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
閩工信規〔2025〕6號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關于推進染整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
2025年5月27日
(此件主動公開)
關于推進染整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出臺的《紡織工業提質升級實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推動現代紡織服裝產業轉型升級的工作部署,強化我省現代紡織服裝全產業鏈競爭優勢,補強染整關鍵環節,鞏固提升現代紡織服裝產業發展韌性,圍繞集聚化、高端化、綠色化,推進染整產業高質量發展,力爭到2027年,我省染整產業轉型升級取得明顯成效,生產能力總體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染整企業集聚入園率進一步提高,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印染規范條件企業數量達到25家以上,中高端產品比重達到65%以上,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推進產業集聚壯大
(一)推進產業優化布局。按照我省有關產業布局要求,嚴格落實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進一步優化染整產業規劃布局,推進新建印染項目進入統一規劃專業園區,園區外企業要逐步搬遷入園。鼓勵園區按照有關規定合理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積率,提升園區集中供熱和污染物集中處理水平,增強園區承載能力,促進染整產業集中集約集聚發展。重點推進石獅市染整園區改造提升,提升污水處理等配套服務能力;加快推進晉江市后整理專業園區建設投產,完善污水深海排放等配套建設,提升染整企業集聚水平。著力推進福州市合理規劃染整產業布局,加快長樂區染整產業改造提升,淘汰落后產能,優化連江縣染整園區規劃,和長樂區染整產業發展形成銜接協作。積極引導三明市推進尤溪、永安紡織集聚區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建設生態工業示范園區,逐步降低污染物排放總量。流域上游除“退城入園”項目外,禁止新、擴建以水污染物排放為主的染整項目,確保區域染整產業水污染物排放總量不增加。推動染整園區內企業建設初期雨水控制工程,對初期雨水有效收集處理。(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相關部門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相關部門落實,不再列出)
(二)加強企業規范管理。鼓勵相關地區根據染整企業清潔生產水平、集中入園、安全管理、行業規范公告管理等情況依法依規進行評價,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法律法規的約束作用和技術標準的門檻作用,從激勵和約束兩方面細化評價標準,完善配套措施,依法依規從政策、資金、要素保障等方面加強企業精準服務,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強化執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印染行業規范條件及公告管理,支持相關地區引導染整企業申報并對入選企業給予鼓勵。全面依法實施染整產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研究制定印染行業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降低企業污染物排放水平,強化執法監管,對超標排放、超總量排放等問題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加大行業兼并重組、規范整合,推動做優做強,在質量管理、綠色安全、品牌建設等方面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進一步深化紡織服裝產業鏈供應鏈質量賦能行動。(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創新驅動
(三)完善技術創新體系。引導優勢染整企業從產品加工型向產品開發型轉變,支持染整企業、研究機構創建省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研發機構、工程研究中心、中試創新服務平臺、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梳理行業共性技術需求,開展共性技術以及新技術、新工藝研發和創新成果轉化,對符合條件的創新平臺,依法依規給予政策支持。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快培育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工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關鍵技術攻關。鼓勵染整企業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以及高校、科研院所等,開展技術協同攻關,重點突破少水及無水印染、少化學品印染、生物基材料印染等關鍵技術,提高染整產業先進制造水平和產品附加值。支持染整領域重點研究方向列入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關鍵共性技術需求列入“揭榜掛帥”項目,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技術創新重點攻關及產業化項目。加強染整面料研發設計,滿足多樣化、個性化市場需求,推動產業高端化、差異化發展。(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化改造提升
(五)推動設備更新改造。引導染整企業結合國家印染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技術指南等,加大環保型前處理和后整理技術、節能減排染色和印花技術、染化料自動稱量系統和自動配液輸送系統、多元化數碼噴墨印花等先進技術裝備推廣應用。鼓勵企業加快設備更新,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規定列入省重點技改項目,享受技改融資貼息政策支持。(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引導企業智改數轉。支持染整企業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和染整全過程、全要素深度融合,推動數字孿生、人工智能、5G等新技術在染整產業的深度應用,圍繞智能排產、染化料及助劑自動輸配送、智能進出布、染缸中央集中智控、顏色智能管理、智能驗布、智能倉儲及物料輸送等生產過程,打造一批智能制造優秀場景和示范工廠、數字化轉型典型案例、人工智能典型應用場景等。(責任單位:省工信廳)
四、推進綠色轉型
(七)探索排污指標優化配置。落實區域印染企業污染物排放量不得突破現有排放總量,并逐步削減的要求。支持福州、泉州依法依規綜合運用經濟、市場等手段開展印染行業排污指標優化配置,探索細化印染行業排污指標核定辦法,因地制宜開展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二次分配,實施排污許可管理與排污權指標聯動,做好二次分配后排污許可證變更,嚴厲打擊不按證排污等違法違規行為,促進環境資源優化配置,引導染整企業向資源節約、環境友好方向發展,推動染整產業轉型升級。(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八)構建綠色制造體系。鼓勵染整企業應用綠色原料、綠色工藝設計、節能節水、降碳減污等技術,推動低能耗、低污染生產工藝創新,培育一批能效、水效“領跑者”。推進企業清潔生產和綠色化改造,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省重點工業節能改造項目,依法依規給予獎勵。推動構建高效、清潔、低碳、循環的制造體系,打造一批省級及以上綠色工廠、綠色園區。引導企業對照紡織品生態標簽、綠色產品認證等國內外相關標準要求,提高市場競爭力。(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優化產業生態
(九)加強行業人才培養。發揮高等院校教育資源優勢,進一步推進產教融合,培育一批復合型、專業型人才。推動完善染整產業人才評價機制,鼓勵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審。支持染整企業建立新型學徒制,開展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打造染整產業高素質現代產業工人隊伍。(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強化財政金融支持。統籌現有財政資金渠道,依法依規加大對入園染整企業技術創新、綠色發展、智能制造、公共服務等方面支持力度。用好人民銀行再貸款等政策工具和中央財政專項貼息政策,積極發揮擴大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工作作用,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按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對入園染整企業貸款支持力度,對用于設備更新改造的重大技改項目固定資產貸款,享受專項政策貼息支持的額度上限提高至5億元;對采用融資租賃方式進行設備更新改造的技改項目,按設備融資租賃實際投放金額給予最長3年、年化2%貼息支持,單個項目貼息金額每年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省委金融辦、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工信廳、人行福建省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