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25年浙江省未來工廠梯度培育項目征集和試點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號:浙經信產數〔2025〕174號
各市、縣(市、區)經信局,有關省屬企業:
為貫徹省府辦印發的《浙江省制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方案》,落實《未來工廠梯度培育工作實施指南(試行)》,分級推進未來工廠梯度培育,決定組織開展2025年度未來工廠梯度培育項目征集和試點企業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一)基本條件。申報主體應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屬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申報),申報項目應在省內建設實施。企業生產運營和財務狀況良好,近2年內沒有違法行為,未發生安全、質量或環境等方面的重大問題(以企業信用核查結果為準,企業信用要求良好以上)。省級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培育項目申報企業數字化水平需達到2.0及以上,未來工廠試點企業需達到3.0及以上。
(二)省級數字化車間培育項目。在建和建成項目均可申報數字化車間培育項目,在建項目原則上要求在2026年10月底前建成投產,建成項目原則上應為2023年以后完成建設,建成前五年內的軟硬件總投資(包括企業設備購置、軟件購置和其他技術咨詢與服務費,不包含土建和廠房投資,下同)不低于2000萬元,山區海島縣(含調出縣)項目原則上不低于1500萬元。
(三)省級智能工廠培育項目。在建和建成項目均可申報智能工廠培育項目,在建項目原則上要求在2026年10月底前建成投產,建成項目原則上應為2023年以后完成建設,建成前五年內的軟硬件總投資不低于4000萬元,山區海島縣(含調出縣)項目原則上不低于3000萬元。
(四)未來工廠試點企業。采取試點征集和“揭榜掛帥”兩種方式。
1.試點征集應以正在實施的新建或擴建項目為主進行申報,原則上要求在2026年10月底前建成投產,建成前五年內累計軟硬件總投資不低于8000萬元,山區海島縣(含調出縣)項目不低于6000萬元。
2.面向“歷史經典+未來工廠”方向,采取“揭榜掛帥”方式,支持企業在保留核心工藝的基礎上,通過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傳統工藝的深度融合,加快推進生產流程數字化、產品創新研發和品牌數字化營銷等,利用信息技術提升品牌形象和市場競爭力,實現生產方式革新、產品品質躍升、品牌價值重塑。“揭榜掛帥”項目建成前五年內累計軟硬件總投資不低于6000萬元,單列通道、單獨評審,其他申報要求與試點征集相同。
(五)對標建設要求。企業應結合自身智能制造基礎,選擇省級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或未來工廠作為建設目標進行申報,參考《浙江省“未來工廠”分級建設要求(試行)》(附件3)開展對標建設,其中,省級數字化車間建設內容應涵蓋8項能力域、24項能力子域,省級智能工廠應涵蓋11項能力域、34項能力子域,未來工廠應涵蓋14項能力域、44項能力子域。項目建成后應在提質、增效、降本和安全、綠色生產等方面取得預期成效,符合《未來工廠梯度培育工作實施指南(試行)》相關要求。同時,未來工廠建成后應在關鍵技術裝備方面取得創新突破,在業態模式創新、組織管理創新、對外賦能等方面形成特色成果,具有先進性、引領性,并同意對外宣傳展示、參觀考察和復制推廣。
二、遴選程序
(一)企業自主申報。符合條件的企業需于2025年7月25日前,通過企業法人賬號登錄“浙企智造在線”(https://xzz.jxt.zj.gov.cn)進行申請,填報項目信息。
(二)縣(市、區)初審。各縣(市、區)經信部門于2025年7月29日前,對轄區內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后,將符合條件的項目推薦至市級項目培育庫。初審時各縣(市、區)經信部門需嚴格把關項目的真實性,要重點核對軟硬件總投資、項目備案信息和建設周期等,避免同一項目或已認定項目重復申報。
(三)設區市審核推薦。省級數字化車間培育項目由各設區市經信局審核后入庫,審核截止日期為8月15日。省級智能工廠培育項目由各設區市經信局審核匯總后,統一推薦至省級項目培育庫,推薦數量不限。未來工廠試點企業實行限額推薦,推薦數量杭州、寧波各不超過8家,溫州、湖州、嘉興、紹興、金華、臺州各不超過5家,衢州、舟山、麗水各不超過3家,各市經信局推薦時需同時上傳推薦行文電子版。省屬企業未來工廠試點推薦數量不超過3家,由省國資委負責審核推薦。省級智能工廠培育項目和未來工廠試點企業審核推薦截止日期為2025年8月4日。
(四)組織遴選。省級智能工廠培育項目由省經信廳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省級培育庫,企業可通過“浙企智造在線”查詢結果。未來工廠試點企業由省經信廳采用集中答辯、專家評審的形式擇優遴選,視情開展現場核查,并印發試點企業名單。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同一獨立法人,僅可申報1個未來工廠試點項目,可申報多個省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培育項目。同一集團公司,其下屬多個子公司申報未來工廠試點項目的,需征得集團公司同意,且不同子公司申報的產品應有明顯差異(包括申報的子公司和已獲評未來工廠、未來工廠試點企業的子公司之間的產品,也應有明顯差異),產品的市占率行業領先。
(二)此次為培育和試點項目申報,待相關項目建成投產后,企業可申請評估認定。省經信廳將于每年年底組織開展評估認定,屆時符合條件的企業根據通知進行申請。
(三)后續省經信廳將聯合各地經信部門,面向培育和試點企業系統化開展標準宣貫、政策解讀、專家指導、供需對接、未來工廠現場研學等活動,有相關需求企業可通過“浙企智造在線”填報服務需求。
申報事項咨詢:0571-87056459,18358134890;
網上填報操作咨詢:0571-87758256;
數字化水平評估咨詢:0571-81029660,0571-87056463。
附件1 浙江省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培育項目申報表.doc
附件2 浙江省未來工廠試點申報書.doc
附件3 浙江省“未來工廠”分級建設要求(試行).doc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