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降低因施工產生的噪聲對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現場工作人員身體健康的影響及傷害,促進建筑施工設備行業高質量發展,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和生態環境部辦公廳聯合印發《
關于組織開展第一批低噪聲施工設備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節函〔2022〕341號)。
一、總體要求
聚焦建筑施工噪聲產生源頭,分批分次遴選噪聲檢測技術相對成熟、噪聲較小的施工設備,加快低噪聲施工設備的研發和應用推廣,引導施工設備技術進步,不斷降低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噪聲,減少對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干擾。
二、推薦范圍
第一批低噪聲施工設備推薦范圍為土方機械,具體包括壓路機(振動、振蕩)、壓路機(非振動、非振蕩)、履帶式推土機、輪胎式裝載機、輪胎式挖掘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
三、基本條件
申報低噪聲施工設備的企業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近三年未發生安全、環保事故或質量違法行為,且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二)申報產品應為國內銷售使用的施工設備;
(三)建立施工設備噪聲管理制度及管理體系,申報產品噪聲值優于國家標準(《土方機械 噪聲限值》GB 16710-2010)要求。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切實做好噪聲污染控制,促進建筑施工設備行業高質量發展,近日,福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福建省生態環境廳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關于組織開展第一批低噪聲施工設備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節函〔2022〕341號)要求,發布了《關于組織開展國家級第一批低噪聲施工設備推薦工作的通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積極組織屬地企業按照《通知》申報條件和范圍等要求,于2月10日前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分類填報申請報告并上傳佐證材料。
二、各設區市工信部門會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相關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出具推薦意見,于2月15日前將申報匯總表(附件1)、低噪聲施工設備申報書(附件2)、相關佐證紙質材料(A4紙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和電子版材料(光盤刻錄),報送至省工信廳(節能處)。
三、省工信廳會同省生態環境廳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擇優推薦申報國家級低噪聲施工設備。
聯系方式:省工信廳:鄭劭彥 0591-87832800
省生態環境廳:胡煒婷 0591-88367170
附件:1、低噪聲施工設備申報匯總表
2、低噪聲施工設備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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