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要求,全面實現文化和旅游市場涉企證照電子化,不斷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推行應用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
根據《文化和旅游辦公廳關于推行應用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的通知》,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使用文化和旅游部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目前,我部正式使用的電子印章包括“文化和旅游部行政許可專用章”和“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專用章”,以電子認證服務為支撐,與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同步啟用。
《文化和旅游辦公廳關于推行應用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的通知》主要內容包括全面推行電子證照、實現電子證照信息統一歸集、加快電子證照互聯互通、推進電子證照應用服務和保障措施等五個部分,從電子證照制發、管理、申領、調用、應用、保障等方面,對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推廣應用工作進行了全面、系統部署。
《文化和旅游辦公廳關于推行應用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的通知》還提到,加快電子證照互聯互通,如推進電子證照互通互認、規范電子證照共享調用,即各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通過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實現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統一查詢、核驗服務。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從業人員可按照我部電子證照申領指南,經身份認證和實人認證后,申領、查看電子證照。
電子證照是指由計算機等電子設備形成、傳輸和存儲的證件、執照等電子文件,相比于紙質證照,電子證照具有成本低、傳輸快、易驗證、防偽造、不會丟、應用方便等優勢。在文化和旅游市場領域推廣應用電子證照,是加快推進文化和旅游市場管理數字化改革,進一步提升文旅市場監管能力和便民利民惠民服務水平的具體舉措,對推進文化和旅游市場領域的數字政府建設、“放管服”改革、“互聯網+政務服務”“互聯網+監管”等具有重要意義。
《文化和旅游辦公廳關于推行應用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的通知》的發布,開啟了電子證照在文化和旅游市場領域推廣應用的新篇章。
此外,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推行應用的基本要求,對各地有序推進電子證照共享應用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為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申領、應用電子證照提供了指南,是今后推動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工作的指導性、綱領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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