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消息,天津市發展改革委于近日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和鄉村振興若干舉措》(以下簡稱“《舉措》”)的通知,按照“因地制宜、科學布局、適度超前、安全便捷”的原則,加強農村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優化新能源汽車購買使用環境,釋放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
據悉,《舉措》分三部分共16條舉措。第一部分為加快推進農村地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維,包括完善縣鄉充電網絡規劃布局、落實新建居住社區配建標準要求、優化居民個人充電樁報裝流程、推動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居民社區公共充電樁建設、加大充電網絡建設運營支持力度、加大充電新技術推廣應用、提升充電設施信息化管理水平8項措施。
其中,加大充電新技術推廣應用,提出要基于超級快充、電動汽車與電網雙向互動(V2G)等技術,打造光儲充車網互動示范場站,持續優化快充網絡布局,降低場站用能成本。在居民社區推廣有序充電技術應用,落實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鼓勵用戶低谷時段充電。開展“移動共享”充電樁試點,示范應用小直流充電技術,進一步提升社區充電效率。
第二部分為鼓勵支持農村地區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包括豐富新能源汽車車型供應、推進新能源二手車評估和交易、加快公共領域應用推廣新能源汽車、提供多元化新能源購車支持等4項措施。
據悉,在提供多元化新能源購車支持方面,《舉措》表示落實國家對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支持汽車經銷商集團加大促銷活動優惠力度,深入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區出臺下鄉支持政策,促進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消費使用,有效發揮政策疊加效應引導釋放消費潛力,推動存量汽車更新換代消費升級。鼓勵有條件的區,通過發放汽車消費券的方式,對消費者購買新車給予一定補貼。
第三部分為強化農村地區新能源汽車宣傳服務管理,包括開展新能源汽車下鄉系列活動、強化農村新能源汽車營銷、加強新能源汽車安全服務保障、建立農村充電基礎設施協調機制這4項措施。
其中,《舉措》對于建立農村充電基礎設施協調機制方面表示,鄉鎮、街道等基層單位加大對居住社區管理單位的指導和監督,建立“一站式”協調推動和投訴解決機制。居住社區管理單位應協助用戶安裝充電設施,探索與充電設施運營企業合作的機制,引導社區推廣“臨近車位共享”“社區分時共享”“多車一樁”等共享模式,為新能源汽車在農村地區的推廣使用營造良好環境,更好滿足群眾生產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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