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要拿“世界之最”,港口是當仁不讓的“王牌”,是浙江最大的戰略資源和特色優勢。隨著“八八戰略”的提出,吹響“寧波舟山港口發展一體化”的第一聲號角,指引浙江發展要向海圖強。
浙江非常重視沿海主要港區及周邊水域船舶交通業發展,加大集裝箱政策扶持,有序推進內河地區“散改集”,內河集裝箱吞吐量實現高速增長,省內各地市集裝箱吞吐量均有不同程度上漲。
從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獲悉,2023年上半年,浙江省內河集裝箱運輸發展勢頭穩健,運力規模穩步擴張,航線網絡拓展優化,上半年吞吐量達83.5萬標箱、同比增長24.2%。
截至今年6月底,浙江省集裝箱船和多用途船合計417艘,船型以36標箱、64標箱和48標箱為主,占比分別為51.1%、20.6%和11.8%,船舶分布于杭州、嘉興、湖州、紹興、寧波和衢州。
隨著浙江沿海港口的快速發展和部海事局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設目標的提出,統籌實施浙江沿海交通組織一體化的需求日益迫切。為進一步提高浙江沿海主要港區及周邊水域船舶交通效率,保障水域船舶通航安全,規范通航秩序,提高船舶交通效率,浙江海事局制定了《浙江沿海主要港區及周邊水域船舶交通組織實施辦法》(簡稱《辦法》),現予以公告,自2023年10月8日起生效實施。
這標志著浙江沿海船舶交通組織一體化的全面實施。
《辦法》共四章二十九條,包括總則、一般性規定、各港區水域交通組織特殊規定和附則四個章節,明確了實施水域(港區及周邊水域是指寧波舟山港核心港區及象山港水域、舟山中北部水域、樂清灣水域、嘉興港水域等。),以及適用船舶、交通組織原則、報告流程、誠信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特別是在各港區水域交通組織特殊規定章節中對寧波舟山港核心港區及象山港等重要區域性交通組織原則進行了分節表述。
其中,在寧波舟山港核心港區及象山港水域,《辦法》對進港船舶的交通組織明確要求,如沿浙江沿海公共航路航行進入 VTS1 號管理區的船舶,應在29° 37′N 至 29° 43′N 之間水域調整航向;對出港船舶的交通組織要求則是從錨地起錨的出港船舶不應妨礙在定線制水域航行的船舶,以及第18分道通航制的出港船舶不應妨礙第2分道通航制的出港船舶等。
目前,寧波舟山港不僅是浙江重要的沿海港口,更是中國海鐵聯運業務量第二大港,是對接“絲綢之路經濟帶”的重要樞紐。2022年,寧波舟山港完成貨物吞吐量達到12.61億噸,已經連續14年位居全球第一。300多條集裝箱航線連接著2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600多個港口,寧波舟山港勾畫著港通天下的航運貿易網。
在數字經濟發展大環境下,寧波舟山港打造“全自動化集裝箱碼頭”智慧港口樣板工程,實現智慧碼頭建設的差異化突破,助力世界一流強港建設。
而今,數智賦能正在為寧波舟山港邁向世界一流強港建設注入強勁動能,該港所打造的具有浙江辨識度的智慧港口建設解決方案,是現代化港口的新基建,是軟實力的集中體現,為全球傳統碼頭的轉型升級提供了可復制、可借鑒的寧波舟山港樣板。
《辦法》的發布,意味著浙江沿海船舶交通組織一體化的全面實施,涵蓋浙北、浙中、浙南的浙江沿海交通組織新格局將正式形成。作為“浙江原創、全國首創”的交通組織新機制,浙江沿海交通組織一體化已覆蓋省海洋港口97%的外貿貨物吞吐量和95%的集裝箱吞吐量,有力地推動了港口水上交通運輸的高水平安全、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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