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林洋能源”,601222)披露關于擬簽訂項目并購框架協議涉及部分募投項目轉讓的公告。
林洋能源及下屬子公司江蘇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林洋新能源”)、邳州市城陽電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邳州城陽”)、河北林洋微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北林洋”)、遼寧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遼寧林洋”)和沈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沈陽林洋”)擬與上海羲融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羲融新能源”)簽訂項目并購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本框架協議”)將持有的18個全資下屬公司100%股權轉讓給羲融新能源,股權轉讓對價合計為118,282.05萬元。本框架協議中第一批次10個目標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擬在簽訂框架協議時一并簽署,轉讓對價合計為35,584.33萬元。
框架協議第一批次10個目標公司評估基準日為2023年1月31日,采用收益法評估,標的資產的凈資產賬面值合計為33,622.29萬元,評估價值合計為39,390.00萬元,評估增值合計為5,767.71萬元,增值率約17.15%。雙方最終確定目標公司的轉讓價格合計為35,584.33萬元。本次交易作價低于評估值,主要系標的資產存在光伏發電應收補貼到位時間較長等客觀因素,交易價格系雙方基于評估值通過商業談判確定。本次交易預計增加稅前凈利潤額約1,320.78萬元(從合并層面測算,最終以審計結果為準)。
林洋能源表示,基于業務發展和戰略規劃,為進一步優化電站資產結構,降低應收賬款中的可再生能源補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與合作伙伴的合作關系,公司擬將18個下屬子公司100%股權進行轉讓,交易涉及部分公司第一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第二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和公開發行可轉債募投項目。本次股權轉讓交易有利于盤活存量資產,降低資產負債率,持續優化資產。
第一批次:江蘇飛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東海縣中盛紅利新能源有限公司、灌云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灌云中森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連云港林洋新能源有限公司、邳州市大誠電力科技有限公司、連云港市首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泗洪潤暉新能源有限公司、連云港易睞珂新能源有限公司、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風陽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共10個全資下屬公司100%股權。
第二批次:泗洪永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泗洪縣華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泗洪縣永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沈陽林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鐵嶺林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鐵嶺林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鐵嶺林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內蒙古乾華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共8個全資下屬公司100%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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