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全省統一部署,邢臺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市范圍開展優化預包裝食品標簽標識宣貫工作。
針對消費者反映預包裝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不好找、看不清、不易算”等問題,近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于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的公告》,對預包裝食品標簽標識提出了新要求,推動食品企業積極采取針對性改進措施,讓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不再“隱身”,方便消費者清晰辨識。
《公告》鼓勵,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應在最小銷售包裝的主要展示版面顯著標注,最小銷售包裝有多層的,在其最外層包裝上標注;采用“見包裝物某位置”的形式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其位置應當清晰明顯、描述準確、易于查找。為方便消費者識讀信息,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應使用最小高度不小于3毫米、高度與寬度之比不大于3∶1的文字、數字、符號標注,并以白底黑字等背景顏色與日期顏色對比明顯的形式清晰標注;改進噴碼、打印等技術和設備確保標注內容持久清晰。
另外,為了方便消費者計算食品保質期,《公告》鼓勵食品企業按照年、月、日的順序明確標注保質期到期日;同一預包裝內有多個單件預包裝食品的,在外包裝上以最早到期的單件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標注保質期到期日,或在外包裝上分別標注每個單件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到期日;采用分裝方式生產的預包裝食品,以所分裝預包裝食品的保質期標注保質期到期日。
根據安排,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把優化預包裝食品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列為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通過監督抽檢、行政處罰等監管手段,加大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并指導企業規范標注預包裝標簽標識,為消費者提供安全、可靠的食品。此外,循序漸進推進該項工作的同時,已印制的標簽標識可繼續使用,但新印制標簽標識應符合《公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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