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三秋”期間農機安全生產工作部署,高質量、高效率開展農機作業,奪取秋糧豐收,減少和降低農機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強化行業責任擔當。秋收期間是農機事故高發期,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把“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轉化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動力,堅決扛起防風險、保安全、促穩定的政治責任,持續抓嚴抓小、抓細抓常,毫不松懈將各項工作舉措落實到位,為發揮好農機在農業生產中的主力軍作用提供扎實的安全保障。
二、深入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全面掌握轄域內農機主、農機合作社等生產經營主體的實際情況,全面排查整治農機安全生產風險隱患。要進一步壓實農機生產經營主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建立并動態調整風險隱患清單和隱患排查整治清單,實行銷號閉環管理,切實把農機風險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持續推動農機安全生產監管由事后處置向事前預防轉型。
三、切實保障農機作業及轉場安全。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與公安交管等部門協作配合,加大聯合執法服務的頻次和力度,嚴查嚴處違法載人、無證駕駛、違規操作等行為。作業較為集中的區域,要在重點路段采取前車引路、安全提醒等方式,努力做好相關服務工作,確保機具轉場及人員安全。
四、加強農機作業安全提醒和技術指導。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積極組織農機安全管理、農業綜合執法等人員深入一線,加強農機作業的安全技術指導和安全提醒,及時勸導和糾正違規操作等危險行為,最大程度壓減事故風險,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五、加強農機安全應急值守。秋收期間,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落實好值班值守制度,緊盯轄域內重點單位和重點場所,第一時間了解、掌握農機安全生產動態情況,積極協調處置安全事故并嚴格落實信息報告制度,按規定及時上報事故情況。
附件:農機作業安全提醒和技術指導要求
浙江省農業農村廳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
農機作業安全提醒和技術指導要求
一、注意作業前的機具安全檢修維護
1.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要進行安全檢查檢修,排查農機具的安全隱患,保證其以良好的狀態投入作業。
2.聯合收割機的傳動鏈和傳輸皮帶等防護裝置應完整可靠,操縱臺的扶梯護欄、扶手、踏板等應安裝牢固。
3.滅火器具要可靠、有效,并放在易于取放的位置。聯合收割機和從事田間收獲、脫粒等作業的拖拉機排氣管要安裝火星熄滅裝置,并及時清除積炭。
4.作業機具應有充足的照明設備,確保作業安全并能及時發現、排除故障。
二、注意轉移中的行駛安全
1.建議參加農機合作社、跨區作業隊、作業協會等相關組織,有組織的外出跨區作業,保障出行安全,及時解決途中出現的突發事件。
2.轉移途中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自覺維護交通秩序。不超速行駛、酒后駕駛、疲勞駕駛,不違法載人,注意保持安全行駛距離。
3.行經堤壩、便橋、涵洞時,應先確認其載重能力、路面寬度及空間寬度和高度是否能通過。
4.嚴禁違規載人,在駕駛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時,駕駛室不得超員乘坐,葉子板、牽引架和懸掛農具上不得非法載人。
三、注意作業現場安全
1.作業前,要仔細勘察田間作業現場,清除障礙,在電線桿、雜物、井蓋等障礙、危險處設置明顯標志。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作業現場。駕駛操作人員應與輔助作業人員設置聯系信號。
2.嚴格按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等農業機械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注意地頭轉彎或倒車時的安全。地頭轉彎或地邊作業時,應避免割臺觸及田埂、水渠、樹木或其他障礙物。倒車時,應察明聯合收割機后方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
3.根據地勢特點、干濕情況等選擇收割速度。如發生收割臺、脫粒、分離、秸稈切碎裝置等纏草,或切割器、滾筒等作業部件發生堵塞時,應在停機熄火后清理。禁止將手伸入出糧口或排草口排除堵塞。卸糧時,不得用手、腳或鐵器等工具伸入糧倉推送或清理糧食。接糧人員不得在收割進行中上、下接糧臺。
4.駕駛員、農機操作者作業時,禁止穿拖鞋以及寬松或袖口不能扣上的衣服,以免在作業時發生危險。駕駛員須具有駕駛操作資質,駕駛農機時,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不得將機具交給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
四、應急及其他注意事項
如發生農機事故,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當地農機安全監理部門,告知出事的時間、地點、傷亡情況等,以便實施救援,進行現場處理。有人員傷亡時,要及時撥打醫院急救電話“120”,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不得延誤救治時機。
農機存放場所必須嚴禁煙火,嚴格執行消防制度,在易于取放位置配備足夠、有效的滅火器具,并做好定期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