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期間,“人工智能”連續第三次被寫進政府工作報告,“智能+”新詞匯的提出與強調,標志著人工智能正成為新一輪科技變革的核心。而目前,借助人工智能新技術,不少傳統產業已經迎來了新業態和新模式的變化與升級,其中在交通領域,隨著“天上飛的”無人機和“地上跑的”無人車愈發普及,無人船也逐漸浮出了水面。
在2018年的春晚上,我國便向全世界展現了由無人船、無人車和無人機組成的“海陸空”無人系統聯合展演,效果堪稱驚艷。而據了解,無人船(USV)是一種無需遙控,通過衛星定位和自身傳感便能在水面航行的全自動水面機器人。近年來,憑借著其在貨運、科考、探查、氣象、海防等方面的顯著應用價值,其已經成為未來船舶發展的重要趨勢之一。
無人船航海時代加速到來
當前,像經常被熱議的無人機和無人車一樣,無人船也頻繁被人們所提及。出于無人船帶來的巨大應用價值與廣闊發展前景,不少國家和企業都在加速無人船的技術研發,積極布局無人船相關產業發展,以致于一個屬于無人船的“大航海時代”正悄然開啟。
據悉,早研發無人船的國家是美國,其在無人船技術研發上占據優勢。二戰時期,美軍便開始在軍事領域應用架設有槍炮和彈藥的無人水面艇;到2000年初期,美軍在沿海已經基本形成了具備戰斗力的USV船隊;2016年,美國新型的海獵人無人反潛船又迎來成功下水,并開始試驗世界上大的無人船,發展速度一路。
但在無人船的軍事化應用方面,以色列無疑處于領頭羊位置。其國防部研發的“保護者”系列無人船因出色性能而久負盛名,長期應用于本國海岸、波斯灣和新加坡等地,進行港口與海岸巡邏。2013年,新型“保護者”再度出爐,在智能海防任務中功能升級、效果猛增,應用受到了越來越多國家的青睞。
而除了美國和以色列之外,諸如英國、意大利、葡萄牙、德國、法國、日本等不少國家也在發力無人船領域。其中,澳大利亞正在研發無人散貨船,期望能在10年實現商用;日本大力研發無人船,計劃2025年打造出大型船隊;挪威在去年成立了無人船公司;而歐洲也正在研究無人船的運營法規,以期讓其發展步入常態化和穩定化。
此外對于我國來說,近年來無人船發展雖與國外存在不小差距,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進步。
比如2013年云洲銷售了首款水質監測無人船,一年時間在國內賣出了70余艘;2017年,我國又與多家船舶行業企業和機構共同成立了無人貨運船開發聯盟;2018年,珠海無人船海上測試場建設項目正式啟動;同年,我國首艘500噸無人船也成功研制并下水,預計2019年開啟化商用......
也就是說,不管是其他國家的加快研發和加速布局,還是我國的形成合力全速跟進,在你追我趕的態勢之中,無人船的發展時代正劈波斬浪、乘風而來。未來,各國的發展動向讓人萬分期待,發展的廣闊藍海也令人無比憧憬。
“江湖”闖蕩需克各種難題
那么,無人船真正迎來商業化的落地還需要多久呢?
就目前來看,現有的無人船其實還并不能真正符合這個稱謂,貼切的來說應該是“智能船舶”。無人船是智能船舶發展的終階段,要實現真正的無人船需要智能船舶在經過互通互聯、系統整合、遠程控制三個階段之后,才能實現終的自主控制。
而眼下,考慮到受目前通訊技術與自動化控制技術制約可能產生的額外風險,國內外大部分船上會配備足夠的船員,以便在船舶自動化系統發生故障時能夠控制船舶。也就是說,無人船發展還處在智能船舶的前三個階段,屬于發展的初期。
在發展初期,無人船自然面臨各種各樣的行業問題。比如法律上的挑戰: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如何授予無人船航行權、通行權等權利?如何在管轄權規則等方面進行劃定?以及如何在技術法規和民事責任上完善界定?
再如經濟上的挑戰:無人船雖然能夠節省與船員相關的設施配備,但在初始和日常運營方面的費用方面則會有較高費用的支出。同時,無人船要建立岸基等基礎設施,也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財力,經濟成本和負擔并不輕松。
此外,無人船的一些關鍵技術也需要進行攻克;無人船帶來的新業態對產業鏈企業的影響也需要考慮;無人船發展對船員的崗位生存問題也需要應對;以及無人船帶來的網絡安全問題等等。
簡而言之,無人船所要闖蕩的這片“江湖”并不簡單,未來要想走得長遠和平穩,還需要將上述問題一一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