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的通知》,落實《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5年)》,促進典型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和服務推廣應用,推動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2年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自治區2022年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智慧健康養老產品。主要包括六類產品及多種產品集成應用的場景化解決方案。六類產品為:具有趨勢分析、智能預警等功能的健康管理類智能產品;功能代償型等老年輔助器具類智能產品;具有行為監護、安全看護等功能的養老監護類智能產品;具有健康狀態辨識、中醫診斷治療等功能的中醫數字化智能產品;圍繞助老助殘、家庭生活需求的家庭服務
機器人;實施適老化改造的智能產品。
(二)智慧健康養老服務。主要包括個性化健康管理、互聯網+健康咨詢/科普等兩類智慧健康服務;互聯網+居家養老生活照料、互助養老、老年人能力評估、線上老年教育/購物等四類智慧養老服務。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
1.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境內注冊,從事相關領域生產經營活動的獨立法人單位,注冊時間不少于2年;
2.具有完善的營銷及售后服務網絡,經營狀況穩定,3年內未發生嚴重違法事件以及影響惡劣的社會事件;
3. 擁有所申報產品的自主品牌,同一型號產品只能由1家主體申報。
(二)基本條件
1.申報范圍按附件1所列分類,并滿足相應要求;
2.申報的產品應在功能性、易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具備較高的技術水平;申報的服務應能精準對接老年人健康和養老服務需求,深度整合線上線下資源;
3.申報的產品和服務應上市銷售半年以上,符合相關標準,具備一定市場影響力,具有較高的用戶認知度和滿意度。
三、組織實施
(一)各地州市工信局會同本地民政局、衛生健康委負責本地區相關單位申報工作,申報單位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和附件格式,規范填寫《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2022年版)》申報書,向地州市工信局提交申報材料。
(二)各地州市工信局會同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確定擬推薦的產品及服務名單,出具正式推薦函。各地州市工信局請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將有關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電子版刻光盤)報送至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電子信息處)。
(三)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將會同自治區民政廳、衛生健康委進行考察和專家評審,根據評審結果推薦產品和服務,參加國務院三部委組織的評選。
四、其他事項
(一)入圍產品提供單位應保障相關產品的生產供應、推廣應用、迭代升級和售后服務,入圍服務提供單位應做好相關服務的市場推廣,把好服務質量關,持續推動服務提質增效。
(二)入圍產品和服務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以及有關部門的質量監督。發現問題一經核實,取消入圍資格。
聯系人:常振 聯系電話:0991-4523525 15276737589
郵 箱:dzxxc@xjeic.gov.cn
地 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友好南路179號
附件1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2022年版)分類
附件2智慧健康養老產品及服務推廣目錄(2022年版)申報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