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切實做好噪聲污染控制,降低因施工產生的噪聲對人民群眾日常生活、現場工作人員身體健康的影響及傷害,促進建筑施工設備行業高質量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布了《
關于組織開展第一批低噪聲施工設備推薦工作的通知》。
近日,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青島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青島市生態環境局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關于組織開展第一批低噪聲施工設備推薦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節函〔2022〕341號)要求,分別下發《關于組織開展第一批低噪聲施工設備推薦工作的通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聚焦建筑施工噪聲產生源頭,分批分次遴選噪聲檢測技術相對成熟、噪聲較小的施工設備,加快低噪聲施工設備的研發和應用推廣,引導施工設備技術進步,不斷降低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噪聲,減少對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干擾。
二、推薦范圍
第一批低噪聲施工設備推薦范圍為土方機械,具體包括壓路機(振動、振蕩)、壓路機(非振動、非振蕩)、履帶式推土機、輪胎式裝載機、輪胎式挖掘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
三、基本條件
申報低噪聲施工設備的企業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近三年未發生安全、環保事故或質量違法行為,且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二)申報產品應為國內銷售使用的施工設備;
(三)建立施工設備噪聲管理制度及管理體系,申報產品噪聲值優于國家標準(《土方機械 噪聲限值》GB 16710-2010)要求。
北京:
申報要求:請符合條件的企業于2月13日前,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填報低噪聲施工設備申報書(附件1)和低噪聲施工設備申報表(附件2);聯系方式:節能與綜合利用處 孔志鋼 010-55578379
青島:
相關要求:本次申報采用線上方式進行。請各有關施工設備生產企業,按照自愿參與原則,于2023年2月7日前通過“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填報《低噪聲施工設備申報書》(附件1),同時將《低噪聲施工設備申報書》和《低噪聲施工設備申報匯總表》發送至郵箱kjjcxxtk@qd.shandong.cn。
聯系人及電話:青島西海岸新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趙守菊,聯系電話,86989187 ;市生態環境局西海岸新區分局,王華鵬,聯系電話,68971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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