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印發《民用機場跑道外來物探測設備無線電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工信部聯無〔2023〕34號
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青海、寧夏無線電管理機構,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機場公司,相關單位:
現將《民用機場跑道外來物探測設備無線電管理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23年3月21日
什么是民用機場跑道外來物(FOD)?
《民用機場跑道外來物探測設備無線電管理暫行規定》(簡稱“本規定”)所稱FOD是指在機場跑道區域內無運行或者航空功能,并可能構成航空器運行危險的無生命的物體。
本規定所稱FOD探測設備是指利用發射和接收無線電信號測定機場跑道外來物位置的無線電定位業務電臺,其部署方式主要有邊燈式、塔架式和移動式。
如何設置/使用FOD探測設備?
FOD探測設備限在機場跑道區域設置、使用。
FOD探測設備應優先使用92-94GHz頻段;同一民用機場確需在多條跑道設置、使用FOD探測設備,且在92-94GHz頻段難以滿足頻率兼容共用條件時,方可使用76-77GHz頻段。
設置、使用上述頻段FOD探測設備,應向民用機場所在地的省級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取得無線電臺執照。
生產或者進口在國內銷售、使用的FOD探測設備應符合附件1相關射頻技術要求,并向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申請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
FOD探測設備應采用冗余探測、背景對消、數據關聯等技術,提高自身抗干擾能力。
FOD探測設備的探測性能、安裝使用等應當符合民航相關管理規定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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