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廢棄汽車治理有關工作,規范市區道路、小區、公共場所、停車場等公共空間停車秩序,有效清除道路交通安全和環境隱患,凈化市容環境,助力全國文明城市建設,海南省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于近日印發了《三亞市廢棄汽車治理工作方案》(簡稱“《方案》”),擬通過開展廢棄汽車專項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主導、分工負責、分步實施、長效管理”的廢棄汽車綜合治理體系,使該市廢棄汽車明顯減少,公共停車資源利用率大幅提高、安全和環境隱患基本消除,市容市貌更加整潔。
《方案》提到,此次清理整治對象和范圍:
(一)清理整治對象。重點對長期停放在市區內公共道路、背街小巷、公共綠地、市政橋梁下、閑置空地、居民小區等公共區域,具有車身灰塵遍布、外觀殘破、部件缺失、輪胎干癟、輪轂銹蝕、未懸掛號牌等明顯棄用特征的廢棄汽車進行治理。
(二)清理整治范圍。三亞市中心城區區域:北至三亞繞城高速、南至大三亞灣、東至吉陽片區、西至塔嶺。中心城區以外區域由各區政府、管委會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方案實施。
在職責分工中,《方案》其中明確了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以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等各有關部門的職責。例如:
市發展改革委。牽頭組織相關單位制定三亞市廢棄汽車治理實施方案,明確整治工作目標,分解工作任務;配合省級部門研究建立汽車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統;統籌、協調相關部門推進廢棄汽車治理有關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排查處置違法停放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上(包括道路上免費停車位)等公共道路區域內的廢棄汽車;落實廢棄汽車集中停放場地,并依法管理、處置集中停放的廢棄汽車;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打擊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或擅自改裝機動車等違法經營行為以及配合省級部門研究建立汽車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統和健全報廢汽車(含新能源汽車及其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等;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對“公共綠地、濕地公園、建筑工地圍墻內、有物業服務的商業辦公場所及住宅小區內的廢棄汽車進行排查;指導各區住建局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對管理區域內的廢棄汽車進行排查;配合執法部門清理廢棄汽車;配合行政執法部門將廢棄汽車治理納入城市管理日常工作;
市商務局。牽頭健全報廢汽車(不含新能源汽車及其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配合省級相關部門完善新能源汽車及其動力電池回收利用體系;指導報廢汽車拆解回收企業完成廢棄汽車的回收、拆解等工作;配合相關單位研究建立汽車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統等。
《方案》提到,治理時間安排,此次集中治理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宣傳培訓。各區人民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單位在2023年3月20日前做好前期宣傳發動,組織社區等力量開展必要的業務培訓,做好工作部署。相關單位根據本方案配齊工作力量,細化工作措施。
第二階段:排查建檔。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各責任單位開展廢棄汽車排查工作,對廢棄汽車張貼《告知書》并取證拍照,進行統計、匯總存檔,形成臺賬。
第三階段:分類清理。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各責任單位按工作流程依法完成對廢棄汽車的清理處置。
第四階段:總結提高。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各責任單位分別匯總本方案集中治理工作相關資料、臺賬,并形成總結匯報材料。
除此之外,《方案》還指出,對廢棄汽車要建立常態化執法監管機制、完善廢棄汽車治理制度體系以及健全報廢汽車回收利用體系。最后,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做好資金保障、強化宣傳引導、嚴格督導檢查、加強信息報送五個方面保障舉措,保障把廢棄汽車專項治理工作經費落實到位,確保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