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揮好作業補助政策效應,高質量完成秸稈機械化還田和生態型犁耕深翻還田工作任務,近日,江蘇省農業農村廳印發《關于做好2024年全省秸稈機械化還田和生態型犁耕深翻還田工作的通知》,要求規范實施秸稈機械化還田政策,加大秸稈深翻還田力度;采取“對象明確、村鎮審核、第三方核查、縣級結算、直補到卡”的操作方式;省級補助覆蓋所有實施三麥、水稻秸稈機械化還田的縣(市、區)。2024年全省實施稻麥秸稈機械化還田率穩定在52%,完成生態型犁耕深翻還田作業面積380萬畝。
秸稈還田補助對象:按照“誰還田、補給誰”的要求,原則上省級作業補助直接補助到按當地制定的作業標準實施全量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的實際種植戶。有條件地區省級資金可集中用于夏季麥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補助(全覆蓋)和秋季生態型犁耕深翻還田作業補助。
秸稈還田補助標準:根據蘇政發〔2022〕92號文件精神,按蘇南10元/畝、蘇中20元/畝(其中興化、高郵和寶應按25元/畝)、蘇北25元/畝標準測算,各地應統籌地方財力,在縣域范圍內制定統一的補助標準,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此外,針對生態型犁耕深翻還田,江蘇省今年支持61個縣(市、區)開展犁耕深翻還田作業,下達的犁耕深翻作業計劃內面積省級按40元/畝測算,補助資金從現有省級秸稈機械化還田專項中安排,計劃外作業面積和未下達犁耕深翻作業任務的縣(市、區)繼續執行蘇政發〔2022〕92號文件測算標準,即省級按蘇南10元/畝、蘇中20元/畝(其中興化、高郵和寶應按25元/畝)和蘇北25元/畝,各地要加大地方財政投入,縣域范圍內制定統一的補助標準,努力擴大作業面積。
犁耕深翻作業補助覆蓋水稻、小麥和玉米作物秸稈還田。以實際種植大戶為主體,秋季作業為重點。省級犁耕深翻還田作業補助對象同樣是實際種植戶(按本通知“補助對象”定義執行)。只有在財政承擔全部犁耕深翻作業費用(不再向農民收費)、作業面積全部實現智能監測、通過公開公平的市場化手段確定作業機手的3個條件同時滿足的前提下可以補助給作業機手,但必須通過“一卡(折)通”系統直接打卡補助給作業機手,嚴禁通過其他組織和集體進行轉付。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刻認識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強化作業面積、作業質量監測,同時與第三方核查相結合,提高補助面積的精準度和公信力。有條件地區以規模種植戶、整村整鎮示范推進為主,加強電子圍欄建設,積極開展秸稈還田和犁耕深翻規模種植戶智能監測示范,以智能監測數據作為補助面積認定的重要參考依據應用試點。
通知還提出,要做到“七個嚴禁”:嚴禁沒有實施還田的單位或個人列為申報主體和補助對象;嚴禁將資金撥付到農業農村部門、鄉鎮政府以及其他非補助對象;嚴禁截留、挪用、轉移專項資金;嚴禁虛報面積、重復申報、套取補助;嚴禁現金兌付;嚴禁鎮村以任何理由從補助對象收回補助資金,進行所謂的“二次分配”;嚴禁集體或個人代領、轉付或用補助資金抵扣相關款項及費用。對補助政策執行過程的違規違法行為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江蘇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38號)等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以虛報、冒領、偽造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責令改正,追回有關財政資金,依法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在3年內禁止申報專項資金,并記錄為失信信息報送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注:本文由農機網(www.nongjx.com)整理發布,資料來源: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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