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經信局,各管委會經信部門:
根據《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辦法》)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5〕190號)精神,我局將組織開展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有效期內的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提出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第四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復核通過的第一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提出復核申請。
申請認定及復核的企業需符合《辦法》中有關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關認定標準。同時滿足專、精、特、新、鏈、品六個方面指標。
(一)專業化指標
堅持專業化發展道路,長期專注并深耕于產業鏈某一環節或某一產品。截至上年末,企業從事特定細分市場時間達到3年以上,主營業務收入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考慮當前形勢,對本年度申請復核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不作要求。對新申請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仍需滿足“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的指標要求。)
(二)精細化指標
重視并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治理規范、信譽良好、社會責任感強,生產技術、工藝及產品質量性能國內領先,注重數字化、綠色化發展,在研發設計、生產制造、供應鏈管理等環節,至少1項核心業務采用信息系統支撐。取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產品通過發達國家和地區產品認證(國際標準協會行業認證)。截至上年末,企業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
(三)特色化指標
技術和產品有自身獨特優勢,主導產品在全國細分市場占有率達到10%以上,且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擁有直接面向市場并具有競爭優勢的自主品牌。
(四)創新能力指標
滿足一般性條件或創新直通條件。
1.一般性條件。需同時滿足以下三項:
(1)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3%;上年度營業收入總額在5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近2年研發費用總額占營業收入總額比重均不低于6%;本年度暫不接收營業收入低于5000萬元企業的申請和復核。
(2)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立研發機構,設立技術研究院、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工程中心、院士專家
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擁有2項以上與主導產品相關的Ⅰ類知識產權,且實際應用并已產生經濟效益。
2.創新直通條件。滿足以下一項即可:
(1)近三年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并在獲獎單位中排名前三。
(2)近三年進入“創客中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全國50強企業組名單。
(五)產業鏈配套指標
位于產業鏈關鍵環節,圍繞重點產業鏈實現關鍵基礎技術和產品的產業化應用,發揮“補短板”“鍛長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六)主導產品所屬領域指標
主導產品原則上屬于以下重點領域:從事細分產品市場屬于制造業核心基礎零部件、元器件、關鍵軟件、先進基礎工藝、關鍵基礎材料和產業技術基礎;或符合制造強國戰略十大重點產業領域;或屬于網絡強國建設的信息基礎設施、關鍵核心技術、網絡安全、數據安全領域等產品。
二、組織實施
企業自愿申報,各地經信部門積極組織符合條件企業參加申報。對于已被認定為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不再推薦申請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于與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的企業,不予推薦;對于2022年認定和復核通過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不推薦復核的,各地需核實情況后上報原因。
(一)推薦和初核。各地經信部門負責組織推薦和初核工作。擇優組織企業細致準備、如實填寫,并組織力量為申報及復核企業提供全覆蓋的免費咨詢輔導服務。
各地經信部門要提升推薦質量,根據《辦法》有關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認定標準,對企業申請材料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核實,形成推薦名單,行文上報,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對企業申報材料和佐證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符合性負責。各地要切實履行責任、嚴格把關,加大對企業財務數據真實性、技術創新性的審核力度,確保申請書填報數據與佐證材料一致,提升推薦質量。
(二)審核上報。我局根據各地上報文件和推薦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確定寧波市2025年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推薦報送名單。
三、申報方式
(一)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采取線上填報與線下報送相結合的方式,線上與線下數據應保持一致(一次性遞交)。
(二)線上填報通過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開展。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報材料和系統提示,于6月5日前完成填報提交。各地經信部門依托申報平臺,對照企業申請書和佐證資料進行審核,初審核實后按要求報送。
四、其他要求
(一)及時做好重要提醒
1.申報及復核企業應注意將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兩項指標納入企業年度審計報告;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上傳的審計報告,應是會計師事務所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完成報備后的已賦碼電子原件(不得有任何調整變化),如不一致,將影響申報結果。
2.《關于組織做好第七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預申報工作的通知》(甬數經中小〔2025〕53號)的申報書模板作廢;相關企業應根據工信部最新通知要求,在平臺系統填報提交的同時,按照最新申報書模板完成資料填寫和相應佐證資料準備。
3.企業無需再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上年度國內細分市場占有率”證明、國內發明專利證書等佐證材料(涉及海外發明專利、集成電路設計布圖等其他I類知識產權的,仍需提供)。企業僅需填寫說明、如實填報數量,確保數據真實、規范即可。
4.企業需如實、自主申報,應確保線下與線上材料數據應保持一致,并與提供的佐證材料相符,不得借助第三方機構申請。工信部和市經信局從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專精特新申請業務,工信部審核中通過“分段審核”“雙隨機(隨機抽取專家、即時隨機派發審核任務)”“盲審”等方式,確保公平公正。請企業謹防不良中介機構散播虛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及時匯總上報
1.請各地繼續加大排摸發動力度,在初次提交時間節點(6月5日)前,對照預申報工作通知明確的目標任務,務必做到“應報盡報”。
2.請各地重視和加強初審工作,事先認真審核,并于6月10日前匯總上報:
(1)企業申請書(企業蓋章后的紙質版[膠裝]一式2份、對應掃描件PDF版1份、對應Word文檔1份,見附件1、3);
(2)屬地推薦企業匯總表(屬地蓋章后紙質版1份、對應掃描件PDF版1份、對應Word文檔1份,見附件2、4);
(3)佐證材料(一家企業一個文件夾,見附件5)
請報送至寧波市經信局中小企業與服務體系建設處。地址:寧波市鄞州區寧穿路2001號市行政中心2號樓426室。聯系人:靳魯泉,聯系電話:89281493。
(三)按時完成信息更新
有效期內的創新型中小企業、寧波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應在6月26日前通過培育平臺完成企業信息年度更新。完成本次復核申報的“小巨人”企業視同已完成信息更新,不需要重復提交。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按照《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取消相關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