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敖東發布公告,控股子公司延邊藥業6個產品獲得《中藥配方顆粒上市備案憑證》。公告顯示,此次獲得《中藥配方顆粒上市備案憑證》的產品分別為青皮(個青皮)配方顆粒、酒黃連(黃連)配方顆粒、荊芥配方顆粒、醋青皮(四花青皮)配方顆粒、炒山楂(山里紅)配方顆粒、酒川牛膝配方顆粒。
其實今年以來,延邊藥業已經有多批次產品獲得《中藥配方顆粒上市備案憑證》。5月,吉林敖東就延邊藥業收到25個《中藥配方顆粒上市備案憑證》。在此之前的2月8日,吉林敖東發布公告稱,控股子公司延邊藥業收到8個國家標準的《中藥配方顆粒上市備案憑證》,包括當歸配方顆粒、酒丹參配方顆粒等。今年1月,延邊藥業還曾獲得91個中藥配方顆粒上市備案憑證,涉及品種包括生地黃配方顆粒、荷葉配方顆粒等。
吉林敖東表示,延邊藥業作為核心層企業,在中藥領域具有一定優勢。截至公告日,已累計獲得208個《中藥配方顆粒上市備案憑證》,這對拓展中藥配方顆粒業務具有重要意義,也將為公司持續發展創造有利條件,進一步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據了解,中藥產業包括中草藥材、中藥飲片和中成藥三大支柱產業。其中,中藥配方顆粒是將中藥材進一步提取和濃縮而成的單位顆粒, 具有不需煎煮、衛生方便等優點。憑借諸多優點,目前中藥配方顆粒正被廣泛使用,市場也在不斷擴大。與此同時,國家及地方也在相繼出臺政策推進中藥配方顆粒行業的規范化進程和研究工作。
其中,十分值得一提的就是,今年2021年2月10日,國家藥監局公布了國家藥監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衛健委和國家醫保局聯合發布的《關于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公告表示,經研究決定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中藥配方顆粒品種實施備案管理,不實施批準文號管理,在上市前由生產企業報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在此基礎上,國家藥監局還公布了《關于中藥配方顆粒備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1年11月1日起,中藥配方顆粒品種實施備案管理,在上市銷售前,需要在國家藥監局備案被獲取備案號。
業內認為,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標準一直是業界關注的重點,近年來國家相關標準建設進程一直在加速推進。未來,隨著國家對中藥配方顆粒相關標準建設進程不斷推進,以及各省級藥監部門相繼加緊制定發布中藥配方顆粒相關標準,中藥配方顆粒在不斷往規范化方向發展的背景下,市場空間將越來越大,而相關藥企也將迎來重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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